“周X福”案二审赔偿金额减少87%,批量式商标维权方式受影响

2024. 1. 28

“周X福”案二审赔偿金额减少87%,批量式商标维权方式受影响

      本案原告周X福珠宝公司系中国珠宝行业知名品牌,门店遍布全国。本案被告香港周X福公司虽然注册了“两行体香港周X福”商标,但未被批准注册用于首饰珠宝类。在此情况下,香港周X福公司仍将该商标授权给同案另外两名被告广东F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和武汉市H珠宝商行。此后,周X福珠宝以侵害商标权为由,起诉三名被告,一审判决三名被告赔偿3000万元。二审湖北高院经审理后维持了三被告侵权行为的认定,但认为周X福珠宝在全国范围内通过大规模高数额的系列商业维权诉讼已经获判赔近4000万元,因此酌情纠正本案赔偿金额为500万元,仅为一审判决金额的约17% 。

      近年来,知识产权的批量式商业维权诉讼逐年增长。主要原因是批量式商业维权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在授权市场范围内大规模调查侵权行为、公证取证,然后通过和解或者起诉解决侵权现象。不仅可以在地区范围内大规模有效地制止侵权行为,还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起到威慑作用,制止侵权现象的萌芽。对于权利人来说,节约时间成本同时还大幅度提高诉讼效率。另一方面,近年来的法院对批量式商业维权的裁审态度有所倾斜,为了防止商标权利人以批量式商业维权方式牟利,在赔偿金额的确定上会采取更为谨慎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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