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可以任意进行经济性裁员吗?

2021. 9. 17

用人单位可以任意进行经济性裁员吗?

Q: 用人单位可以任意进行经济性裁员吗?

A: 不可以。

1.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2.经济性裁员必须工会通过吗?
不需要工会通过,但需要提前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听取其意见。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此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也有类似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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