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阿里巴巴被罚看反垄断发展趋势

2020. 12. 21

从阿里巴巴被罚看反垄断发展趋势

高级合伙人律师   张骏

      12月14日,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投资”)收购银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泰商业”)股权、阅文集团收购新丽传媒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深圳市丰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收购中邮智递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等三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依据《反垄断法》作出了处罚决定,分别给予三家收购方各人民币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这三个案件反映了中国反垄断执法当局对于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的最新执法动向。

      根据三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披露,这三起反垄断处罚案件所涉及交易均为股权收购,收购方在达到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申报标准后未能履行事先申报义务,而被认定为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以阿里巴巴投资收购银泰商业股权案为例,自2014年3月至2017年6月期间,阿里巴巴投资陆续收购银泰商业股权,其所拥有持股比例为73.79%,成为银泰商业的控股股东,已符合《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认定经营者集中的情形,即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此后阿里巴巴投资持股银泰商业的比例进一步提高。同时,根据2016年资料显示,阿里巴巴投资的全球营业额为人民币1011.43亿元,银泰商业全球和中国营业额均为人民币59.84亿元,已达到《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标准,属于应当申报的情形。因此阿里巴巴投资因未履行事先申报义务而径行实施经营者集中,被市场监管总局处以行政处罚并不冤枉。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针对违反规定实施经营者集中的情形,反垄断执法当局除了处以5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外,还可要求经营者采取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但在本次三个案件中均未要求收购双方恢复到集中前状态。对此,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主要负责人表示,主要是考虑一方面,经评估后相关收购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另一方面如要求其恢复到集中前状态,将会对企业发展和经济运行产生较大影响。因此,我们认为尽管本次市场监管总局的罚款都采取了顶格处罚的标准,但仍然网开一面,并未实施类似美国政府拆分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T)这样最终极的拆分措施。

      就我们的观察而言,市场监管总局本次三个案件的处罚,预示着中国反垄断执法当局将会对包括经营者集中在内的反垄断工作给予更加严格的关注。对于拟进行经营者集中的大型企业,在无法确定是否需要申报时,应积极应用反垄断申报前磋商机制,与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进行磋商,以确保不会发生类似本次三个案件同样的情形。此外,即使不涉及经营者集中,所有的大中小企业在参与市场竞争过程中,也应当注重自身在反垄断方面的合规性,避免出现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这样的垄断行为。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于12月11日召开的会议中特别强调,将在今后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这是中国执政党从政策层面向社会释放的强烈信号,意味着今后中国在反垄断立法及执法层面的强化势在必行。从立法层面而言,市场监管总局于2020年年初公布了《<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在此态势之下,不排除《反垄断法》的修订进程将会极大地加快。而执法层面,市场监管总局除了针对个案加强反垄断的执法力度与强化监管外,也在不断完善与执法相配套的各类法律性文件的制定,已经出台了《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暂行规定》、《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等3部规章,还制定了《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等5部指南,同时还正在制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因此我们建议所有参与市场竞争的企业都应对反垄断工作给予必要的关注和重视,及时掌握相关的资讯,并且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避免遭受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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