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明确环保信用修复条件

2023. 5. 18

深圳  明确环保信用修复条件

      近日,深圳市发布《深圳市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至2023年6月3日。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环保诚信企业(绿牌),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法定权限内可采取相关的激励性措施;对环保不良企业(红牌),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法定权限内可采取以相应的惩戒性措施。

      《管理办法》还明确了环保信用修复的条件和修复程序,在参评单位履行完相应行政处罚、行政处理、司法裁判、执行决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等明确的责任和义务,基本消除违法违规失信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不良影响,自其环保信用评价等级确定后至申请环保信用修复时未再次出现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条件下,方可向各管理局申请环保信用修复。

      环保信用评价对企业的日常经营有着重要的影响。被纳入环保信用评价对象的企业应当及时关注参评信息,如果受到了较低的评价,企业要及时进行环保信用的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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