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
2026. 8. 25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为有效解决法典施行后新旧法律衔接适用问题,保障生态环境法典全面准确贯彻实施,2026年7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80次会议审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这是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后的首个配套司法解释,将于与法典同步施行。
《时间效力规定》共13条,严格遵循立法法第104条规定的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和有利溯及例外的规则,明确了在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以后,人民法院审理生态环境案件新旧法律衔接适用的一般标准和具体规则,为生态环境司法实践提供明确裁判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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