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调查工作办法》

2026. 7. 16

商务部公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调查工作办法》

      2026年6月22日,商务部公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调查工作办法》。

      根据《办法》,商务部可对外国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在产业链供应链方面对我国采取歧视性禁止、限制或其他类似措施,以及外国组织、个人违反正常市场交易原则中断与我国正常交易、采取歧视性措施等损害或威胁我国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行为立案调查。调查可采取询问当事人、查阅复制文件资料、公开征集线索、问卷、抽样、技术鉴定、听证会及实地调查等方式;当事人有权陈述申辩,拒不配合且无法查清的,商务部可据已有证据认定。经调查认定的,可会同有关部门对该外国国家、地区、组织、个人采取禁止或限制货物技术进出口及国际服务贸易、限制在华投资、限制交易合作、限制入境及停居留、收取特别费用、列入反制清单等措施;境内组织、个人不执行反制措施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采取进一步限制措施。

      《办法》对跨国经营及涉及数据跨境流动的企业具有重要合规警示意义。企业应重点关注关键境外供应商断供歧视风险及商务部反制清单动态,排查供应链合作与数据出境环节的合规隐患,完善内部审查与应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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