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江苏:发布超龄劳动者用工协议参考文本
2026. 7. 14
京津冀、江苏:发布超龄劳动者用工协议参考文本

2026年6月29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超龄劳动者用工协议(参考文本)》。
该公告由京津冀三地人社部门联合发布,明确依据《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结合三地实际制定《超龄劳动者用工协议(参考文本)》,并予以公布,供用人单位和超龄劳动者选用参考。公告同时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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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也制定了《超龄劳动者用工协议(参考文本)》,供用人单位和超龄劳动者选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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