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最高检:发布贪污贿赂刑案司法解释(二),进一步加大对非国企员工犯罪的打击力度
2026. 4. 27
最高法、最高检:发布贪污贿赂刑案司法解释(二),进一步加大对非国企员工犯罪的打击力度

4月10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解释(二)》共二十四条,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明确单位受贿、对单位行贿、介绍贿赂、单位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等定罪量刑标准;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分别参照相关罪名标准处理;细化预期收益型受贿数额认定、特定财物真伪鉴定和价格认定、斡旋受贿与单位名义收受财物认定、挪用公款不退还判断,以及积极退赃和违法所得追缴、退赔规则。其中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定罪处罚的标准将参照国家工作人员执行,表明司法部门将加大对非国企员工犯罪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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