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加强提示性用语广告监管,整治“大字吸睛、小字免责”

2026. 3. 24

市场监管总局:加强提示性用语广告监管,整治“大字吸睛、小字免责”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关于强化广告中提示性用语监管工作的通知》。

      《通知》部署自印发之日起为期半年的专项清理整治,重点规范互联网平台、传统媒体、户外广告等载体上的商业广告活动。文件明确六项任务:
  • 一是整治“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误导性大小字”广告,要求关键信息、限制条件等不得通过字号差异等方式弱化;
  • 二是依法查处未显著标明提示性用语的广告,要求涉及价格、数量、有效期、适用条件、自动续费等事项应以清晰、显著方式提示;
  • 三是严格查处“第一、首创、最佳”等绝对化用语,要求经营者对涉及排名、最高级措辞具备合法依据;
  • 四是加强引证广告监管,规范“权威机构检测”“专家推荐”“排行榜”等引用内容,对“萝卜坑式引证”等行为依法查处;
  • 五是强化广告主对广告内容的自证责任,要求留存相关依据材料,接受监管抽查;
  • 六是强化对主要广告发布媒介的监管,督促平台和媒体履行广告审核义务,对屡犯的平台依法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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