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商业秘密保护规定》明确执法规则
2026. 3. 17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商业秘密保护规定》明确执法规则

2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商业秘密保护规定》,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
《规定》细化商业秘密构成要件,明确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客户信息范围;界定“不为公众所知悉”“商业价值”,列举公众所知悉情形及整理加工后仍可构成秘密的规则。列明“相应保密措施”类型,涵盖远程办公、跨境协作等场景的权限分级、脱敏、留痕等技术措施。明确不正当获取(含电子侵入、超授权下载传输等)、披露/使用、违反保密义务及教唆帮助等侵权形态,并规定第三人“明知或应知”判断因素及不侵权情形(独立研发、反向工程等)。完善行政举报、立案、调查措施与证据推定,规定行政机关保密义务;处罚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明确停止侵权措施内容及“情节严重”认定,并废止1995年原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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