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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第三次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
2025. 12. 29
最高法:第三次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
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修订新增第一级案由“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纠纷”,细化知识产权、竞争、海事海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就业形态用工等案由,涉及案由总数由929项增至1055项。港澳台居民律师可代理案件类型进一步丰富。案由体系调整有利于企业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知识产权、竞争、公司、环境资源等领域的民事诉讼管理和司法统计。
原文链接:
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4842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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