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发布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2025. 11. 20

江苏发布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10月31日,江苏省人社厅网站发布《江苏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办法》的适用范围调整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和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人员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对劳动能力鉴定流程作了全面优化,进一步缩短鉴定结论作出期限;鉴定结论送达时限从20日压缩至15日,让符合条件的职工尽快享受相关待遇,更好维护鉴定申请人的权益。

      《办法》明确在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指导下,将收取鉴定申请材料、通知现场鉴定、送达鉴定结论等便民服务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协助办理,方便鉴定申请人就近办理相关业务;加强信息系统应用管理完善,探索鉴定业务线上办理,能够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申请材料,无需重复提交。

      《办法》还明确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鉴定结论、领取工伤、养老保险待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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