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5. 9. 18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9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
《办法》共六章三十二条,明确了信用修复的适用对象、分类标准和办理流程。根据征求意见稿,失信信息按照严重程度划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分别设置不同公示期限。轻微失信最长公示3个月,一般失信最长1年,严重失信最长3年。《办法》还规定,信用修复申请统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各地方各部门开展信用修复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申请修复的信用主体收取费用。这一制度的建立将为失信主体重塑信用提供更加规范、高效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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