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2025. 9. 16

上海:发布《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8月26日,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上海市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8月31日。

      《办法》明确市、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职责、鉴定程序及监督管理机制。规定工伤职工及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人员的初次、复查及再次鉴定程序,专家组组成、意见采纳及鉴定结论送达时限。强调信息化建设、线上办理及“一网通办”服务,保障鉴定公正性。明确专家聘任条件、动态管理及法律责任,包括伪造材料、提供虚假意见等违规行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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