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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进一步加强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
2025. 7. 7
市场监管总局:进一步加强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
6月1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的公告》。
《公告》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建立消费品缺陷信息收集处理机制,市场监管总局将向电商平台推送召回信息。电子商务经营者在收到召回信息后应立即停止销售缺陷产品,并履行召回义务。生产者需在召回计划中提供商品条码信息。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消费品的境内召回责任主体明确为境内服务商。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网络销售消费品安全与召回监管,并对不履行义务的行为依法处理
原文链接:
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zlfzs/art/2025/art_ff57cca6b0064e6896b38998e84115c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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