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3-2/7期间安排员工在家工作的建议

2020. 1. 29

关于2/3-2/7期间安排员工在家工作的建议

      根据上海市目前的规定,除特殊行业外,企业复工不得早于2924时前。但与此同时,推迟复工时间可能会对企业及社会的正常运行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上海市也是鼓励企业安排员工在家办公的,现就安排员工在家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1.部分员工可安排在家办公

部分工种(例如生产一线员工)必须要到岗才能开展工作。但部分工种(例如办公室人员),客观上可以在家进行办公,公司可以根据需要与员工沟通后安排在家工作。

2.对在家工作的员工,公司需要支付加班费或者调休。

上海市相关政府部门在128日的解读中,认为2/3-2/7期间,作为休息日处理,休息的需要支付正常工资;工作的需要支付加班费或者安排调休。里格对此持保留意见,如作为休息日处理,则员工休息期间,无需支付正常工资,因为休息日是不计薪的。鉴于,目前并未发文正式明确,现在是特殊时期,今后政策也有可能调整;另外,也考虑到经济成本,公司可考虑先作为调休处理。

3.员工拒绝在家办公时,作为违纪处理要慎重。

需要根据员工拒绝理由等应对,尤其是员工被观察、隔离等,不应当作为违纪处理。

4.在家办公的人应有所区别

在家办公的员工,与那些实际未工作却正常获取工资的员工相比,是有所不同的。为了鼓励员工在家办公,也为了体现公平,公司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出台政策,例如在家办公会对今后晋升、奖金产生积极影响。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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