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医药企业公平竞争合规经营的提醒
2024. 2. 26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医药企业公平竞争合规经营的提醒

2024年1月21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医药企业公平竞争合规经营的提醒告诫函》。《告诫函》明确,要加强经营行为自律,严禁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垄断行为,相关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禁止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禁止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代理人以任何名义给予使用其药品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药师等有关人员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禁止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药师等有关人员以任何名义收受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代理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
原文链接:
http://amr.sz.gov.cn/gkmlpt/content/11/11113/post_11113922.html#928
禁止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禁止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代理人以任何名义给予使用其药品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药师等有关人员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禁止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药师等有关人员以任何名义收受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代理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
原文链接:
http://amr.sz.gov.cn/gkmlpt/content/11/11113/post_11113922.html#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