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案例:因伪造公司印章获刑十一年

2024. 1. 25

最新案例:因伪造公司印章获刑十一年

      近日,最高法、最高检发布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等破坏营商环境犯罪典型案例。此次典型案例一共五件,其中包括通过伪造印章的方式实施诈骗等。在案例二中,孔某非先后冒用中北电力(内蒙古)有限公司、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名义与某信息有限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合同购买电子产品,并通过P图方式在购销合同及验收单上加盖其自行伪造公章,骗取该公司按合同约定交付的价值221万余元电子产品。孔某非收到上述电子产品后未支付货款,经被害单位多次催要支付部分货款,实际骗得财物价值159万余元。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孔某非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印章是公司法人意志的代表,很多公司为了业务上的便利,刻制有多套印章。在订立合同时恶意加盖非备案的公章或者假公章的案件屡见不鲜。建议企业加强公司的印章管理,防止印章被盗用和伪造,必要时也可以考虑采取刑事措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和其他公司订立合同时,也应当提高防范意识,确认好主体和意思表示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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