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印发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

2023. 12. 29

大连市印发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

      2023年12月11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辽宁省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与环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辽政办〔2020〕18号)的要求,发布了《大连市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目录》由正文和附件两部分组成。正文部分包括总则、禁止部分、限制和控制部分、附则。附件部分包括《禁止危险化学品目录(共230种)》《严格限制和控制区域危险化学品目录(共640种)》《其他区域危险化学品目录(共1333种)》。其中,禁止部分采用负面清单形式,共包含230种危险化学品,包括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43种;国际公约或国家严格限制和控制,危险性较大,仅在某些特定领域豁免使用,但大连市不涉及生产、经营、使用、运输等环节的危险化学品,共计187种。上述危险化学品,有的毒性极强,难以降解,可产生生物蓄积,对人类生存繁衍和可持续发展构成重大威胁,有的是极为危险的农药制剂,在使用条件下一次或多次暴露后对健康或环境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在全市范围内应予严格禁止。限制和控制部分是基于城市不同区域对危险化学品管控的不同需要,通过限定特定区域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种类等方式,降低和控制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此部分采用正面清单形式,主要依据《大连市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暂行)》,结合大连市危险化学品分布现状及城市各区域风险管控的不同需要,划分为《严格限制和控制区域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其他区域危险化学品目录》。《严格限制和控制区域危险化学品目录》所列种类可在严格限制和控制区域范围内生产、经营(带仓储)、储存、运输、使用,此部分共包含640种危险化学品。《其他区域危险化学品目录》所列种类可在其他区域范围内生产、经营(带仓储)、储存、运输、使用,此部分共包含1333种危险化学品。涉及国计民生的危险化学品除外。

      《目录》梳理汇总了监管体系、源头管理、企业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储存环节、使用环节、运输环节、危废处置环节等方面7条安全管理措施,明确了全市范围内禁止流通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严格限制和控制区域、其他区域允许生产、使用、运输、经营(带仓储)、储存的危险化学品,以清单化的形式为相关企业、监管部门提供具体管理指引,探索更加精细、有效的管理方式,有利于降低城市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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