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布《深圳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三次征求意见稿)》

2023. 12. 7

深圳:发布《深圳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三次征求意见稿)》

      11月17日,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关于公开征求<深圳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三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

      《条例》适用于深圳市内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提供服务的生产经营活动。明确鼓励经营者设立竞争合规官,健全并贯彻实施竞争合规的制度和流程,要求平台经营者在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中明确平台内公平竞争规则,建立不正当竞争行为投诉举报、纠纷协调等机制,并依据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协调平台内经营者之间的不正当竞争纠纷。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将被监督检查部门纳入社会信用系统,依法实施信用监管。

      此外,《条例》特别规定了不当获取使用商业数据、流量劫持、不当干扰、恶意不兼容、平台连带责任、平台算法责任、设置卸载障碍、未经同意安装、软件群控、负面压制等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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