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保缴费重大变化

2023. 12. 1

上海:社保缴费重大变化

      近日,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社保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根据《公告》的内容,自2023年12月1日起,用人单位和个人的社保费用申报部门由原来的人社局调整为税务局(社会保险登记、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核定等业务继续由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按照新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于每月15日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根据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代扣代缴。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向税务部门申报、调整职工缴费工资。已完成申报或核定2023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无需再次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工资,本社保年度内新增或调整职工缴费工资的,应当向税务部门申报。

      另外提醒用人单位注意的是,由于税务部门需对相关信息系统进行升级,2023年12月1日0:00至2023年12月4日24:00时,全市社会保险费缴费业务暂停办理,自12月5日0:00起恢复办理。

原文链接:
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zcfw/zcfgk/sbf/202311/t4693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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