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强化劳务派遣的管理和规范
2023. 11. 30
广东:强化劳务派遣的管理和规范

近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东莞市劳务派遣规范用工指示》。
《用工指示》对劳务派遣岗位适用范围、辅助性岗位确定程序、禁止使用劳务派遣的岗位、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劳务外包、劳务派遣单位的选择、劳务派遣协议的签订、用工单位可以退回被派遣劳动者的情形、用工单位不得退回被派遣劳动者的情形、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的条件、违反规定的处理、劳动争议仲裁等多方面作出重点提示。
《用工指示》明确,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 10%。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只能在符合上述三种性质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不能扩大使用范围。
《用工指示》强化了劳务派遣的管理和规范,要求要严格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同时还要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监督管理,构建派遣劳动者的权益保护体系,提高劳务派遣行业的自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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