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布《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

2023. 12. 1

福建:发布《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

      11月21日,《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提交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一审。此次《条例(修订草案)》对总则、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权利与义务等方面内容进行了修改。

      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业化、制度化运营,《条例(修订草案)》鼓励设置安全总监,专职分管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规定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为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权利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了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规定,并扩展安全保障范围,将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统一管理。

      同时鉴于调研中反馈的事故调查组成员构成不明晰问题,《条例(修订草案)》规定了事故调查组组长的产生程序,以及具体情形下事故调查组的成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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