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023. 11. 27
北京:公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10月31日,北京药监局公布《北京市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这是全国首个省、直辖市药品监管部门出台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旨在进一步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
《细则》规定,从事药品网络销售的企业,仅需通过北京市药监局企业服务平台进行报告,即可开展药品网络销售业务。
《细则》中明确规定了药品网络销售的监管要求。如,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对购药人信息实行实名制管理;网站首页和平台商家店铺主页等不得展示处方药包装、标签等信息;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当在药品销售页面的显著位置,设置专门用于发布药品信息的药品信息展示区域;药品网络销售企业通过网络向个人销售处方药的,应当与电子处方提供单位签订协议,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当在处方药销售后一个月内从第三方平台下载并保存处方等记录,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且不少于药品有效期满后1年。
此外,《细则》还制定了相应的现场检查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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