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武汉仲裁委员会(武汉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规则》开始实施
2023. 10. 30
最新版《武汉仲裁委员会(武汉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规则》开始实施

《武汉仲裁委员会(武汉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规则》(2023年版)(以下简称“《仲裁规则》”),已于2023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本次共计修订24条条文内容,条文数量从原87条增加为90条。本次修订的中心思路是提高仲裁公信力和国际仲裁竞争力、促进仲裁高效性、发挥数字化仲裁优势和仲裁制度专家特色。对于企业来说,较为明显的变化有:
1.完善仲裁原则性规定,新增“诚信合作原则”、“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合理合法原则”等3条原则性条文。
2.当事人提交仲裁申请时,除了具体的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外,新增需要写明所依据的仲裁协议及仲裁条款。
3.简易程序争议金额标准以及程序变更争议金额标准由100万元上调至300万元。
4.新增仲裁员更换的情形。针对因到期不续聘不再载入仲裁员名册的,不影响其就已经组庭的案件履行完毕仲裁员职责。
5.新增专家证人制度,同时规范专家证人费用承担责任,形成全面规范的专家证人制度。
6.审理方式上,必要时,仲裁庭可以发布程序指令、发出问题清单、举行庭前会议、召开预备庭、制作审理范围书等,也可以就证据材料的交换、核对等作出安排,删除了原仲裁规则中“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情形。
7.裁决书中增加运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等信息化方式,提升仲裁效率。
8.裁决书的补正和解释限定为“影响裁决事项”
仲裁制度作为解决民商事纠纷的非诉机制的核心制度,是当前诉讼外解决民商事纠纷的重要方式之一。随着武汉国际仲裁中心的成立以及《仲裁规则》的修订,有助于推进本区域企业的民商事纠纷以及涉外仲裁的快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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