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法》最新修订,聚焦涉外案件

2023. 9. 28

《民诉法》最新修订,聚焦涉外案件

      9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民诉法>的决定》,新的《民诉法》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民诉法》的修改重点聚焦“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一编的内容,其中包括:涉外案件地域管辖的相关规定、管辖权冲突问题、涉外案件送达规定、外国法院管辖权的认定标准、与外国国家豁免法衔接等。

      在涉外案件中,经常会出现当事人就同一事实同时向两个国家提起诉讼的情况(即所谓的“平行诉讼”)。对此,新修订的《民诉法》进行了明确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同一纠纷,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一方当事人既向外国法院起诉,又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有管辖权的,可以受理。当事人订立排他性管辖协议选择外国法院管辖且不违反本法对专属管辖的规定,不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此外,新修改的《民诉法》还对遗产管理人、虚假诉讼等问题进行了规定。


原文链接:
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309/content_690157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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