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高温津贴的五个法律问题

2023. 7. 20

有关高温津贴的五个法律问题

      根据世界气象组织(WMO)通报,2023年受“厄尔尼诺”现象的影响,全球温度可能出现飙升。实际上,进入暑假以来,中国多地已经迎来高温天气。在此情况下,劳动者坚持工作,需要注意加强劳动保护。按照中国法律规定,为了更好地保障劳动者享受福利的权利,应当给予在高温天气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适当的劳动津贴。以下简要介绍有关高温津贴的五个法律问题,供企业参考。

1、高温津贴发放的法律依据和标准是什么?
      国家层面:2012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该办法是目前中国关于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的主要依据。该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但是对于高温津贴标准,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各地情况不太一样,目前31个省份的高温津贴标准集中在100元至300元之间。
      地方层面: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从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来看,各地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不尽一致,多数地区是从6月份开始,也有一些炎热的地区从5月份就开始发放。从发放方式来看,也有所不同。有的地区按天发放,有的地区按月发放,有的地区可以选择按天发放或按月发放。发放时间少则3个月(如北京等5省市),多则7个月(仅海南一省),大部分4个月(如上海等12个省市)、5个月(广东等3省)。
      上海标准:依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上海人社局”)《关于调整本市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沪人社规[2019]19号),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300元/月。

2、高温津贴的发放对象和发放条件是?
      依据《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用人单位发放高温津贴的对象是“劳动者”。从以往的案例来看,派遣员工若符合高温下工作的条件,也应当与用工单位员工同工同酬,享受相同的高温津贴待遇。
      高温津贴的发放条件是在35℃以上高温天气的以下两种情形:①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②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实践中可能有争议的是,对于部分劳动者可能工作有时在室外、有时在室内。按照上海人社局的意见,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的性质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应结合实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合理制定发放办法。

3、高温津贴是否属于工资?最低工资是否包括高温津贴?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向劳动者发放的高温津贴应纳入工资总额。因此,高温津贴的性质属于工资,是国家规定的津补贴项目,并非单位福利。对于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应在工资清单中列明高温津贴具体项目及数额。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劳动者在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剔除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以及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后,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不支付高温津贴有何法律责任?
      当用人单位不支付高温津贴时,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若用人单位确实没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属于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可依法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责令加付赔偿金。

5、对于高温作业人员,除了支付高温津贴,企业还需要注意什么?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为从事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还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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