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酒类经营许可新规,7月10日起实施

2023. 7. 17

上海酒类经营许可新规,7月10日起实施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市场主体准营手续,上海市监局近日印发《关于调整酒类商品经营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根据该《公告》的内容,自2023年7月10日起,本市酒类商品经营许可整合纳入食品经营许可范围,不再单独核发《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和《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

      另外根据该《公告》,《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酒类商品经营项目)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已取得《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的,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后,经营者继续从事酒类商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办理含酒类商品经营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

      新的许可既可以通过线上的方式进行申请,也可以通过线下的方式进行申请。涉及酒类经营的企业,应当关注证照的期限,并按照规定及时办理新的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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