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局 明确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认定标准
2023. 6. 5
国知局 明确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认定标准

近日,为突出专利申请质量导向,持续开展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认定及认定后的办事指南》(以下简称“《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从4个角度明确了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认定标准,也对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排查和处理程序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其中,认定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4个方面分别是:
1.从申请文件撰写的角度
例如先后提交的发明创造内容明显相同、伪造实验结果、抄袭现有技术等。
2.从申请人的申请行为角度
例如发明与发明人实际研发能力明显不符、倒买倒卖专利申请权或虚假变更发明人等。
3.从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角度
专利代理机构诱导、教唆帮助他人实施各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等。
4.其他角度
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正常专利工作秩序等的行为
被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后,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以及《中国知识产权报》上予以通报,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视情节作出不予减免费用、不予资助(注1)等处理。
注1:
①关于减免费用:对符合《专利收费减缴办法》(财税[2016]78号)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调整专利收费减 缴条件和商标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第316号)有关条件的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如纳税金额低的企业或收入少的个人等),可以请求专利费用的减缴,最高可减缴85%。
②关于资助:为鼓励本地高质量的专利申请,各级知识产权局会对符合条件的专利进行各类财政性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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