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人隐患排查任务明确
2023. 5. 29
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人隐患排查任务明确

近日,应急管理部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人隐患排查任务清单》(以下简称为“《任务清单》”)。
其中,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人(“安全包保责任人”),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办法》”),系指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明确本企业每一处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从总体管理、技术管理、操作管理三个层面对重大危险源实行安全包保。
作为《办法》在实际执法监管过程中的配套文件,《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要求了危险化学品企业每一处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应当履行的任务和确认事项。
危险化学品企业需注意对照《任务清单》,细化、完善其安全包保责任人的隐患排查任务。企业的安全包保责任人也需注意对照《任务清单》,严格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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