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印发第一版人社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
2023. 4. 14
上海印发第一版人社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

3月27日,上海人社局印发《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一)>的通知》,《清单》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3月31日。
本次《清单》设定的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共五大类6个事项。
一是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二是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未经法定程序协商确定,或者未在单位内公示。
三是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四是职业中介机构未在服务场所明示职业中介许可证和监督电话。
五是职业中介机构在职业中介服务不成功后未向劳动者退还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
六是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
对上述六项违法行为,均设定了严格的不予处罚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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