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驻在员的个人所得税应当在中国还是日本缴纳?

2023. 3. 4

日本驻在员的个人所得税应当在中国还是日本缴纳?

Q:日本驻在员的个人所得税应当在中国还是日本缴纳?

      A:对于大多数日本企业而言,通过向境内投资公司或办公处派遣总公司的驻在员都是一种较为常见的做法。而,身处于境内的驻在员,既有从现地企业领取工资,也有从日本本社领取工资的,甚至还有从两边同时领取工资的情况......再加之涉及到以奖金、董事费用、股权分红等问题,使得驻在员个人所得税的纳税问题变得较为复杂。那么,驻在员自己应当如何确定其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呢?

      《个人所得税法》将纳税义务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及非居民纳税人,同时对于员工是境内还是境外取得的所得、其支付途径是境内公司还是境外公司等进行了进一步区分。

      原则上而言,对于境内所得,均需在中国缴纳所得税;对于境外所得,除非在中国无住所、且居住累计不满183天,否则也需要在境内缴纳。此处的住所指的是个人是否在境内习惯性居住;对于境外个人仅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原因而在中国境内居住,待上述原因消除后该境外个人仍然回到境外居住的,不认为是有住所。

      除上述原则外,个人所得税法上还规定了两种例外情形,第一种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其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可以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二种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超过90天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可以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除了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外,《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35号文)也对于员工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作出了特殊规定,即对于现地企业的董事、高管,即使其从境外获取所得,仍认定为境内所得,这也会对个人所得税的支付产生影响。

      鉴于相关规定涉及到《中日税收协定》与《个人所得税法》的效力竞合,相关问题根据具体支付情况,有时会变得非常复杂。如果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向专业人员(会计师、税务师、律师等)进行咨询和确认。
客户登录

温馨提示:请输入账号和密码,如有问题请与本所客户担当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