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公用的潜在风险
2022. 10. 10
私车公用的潜在风险

Q:随着私家车在中国的愈发普及,越来越多的员工会驾驶私家车通勤,部分员工甚至会在外出工作时也直接驾驶私家车。因此,想了解下该等“私车公用”的情况,对于公司运营可能存在哪些潜在风险?
A:“私车公用”系员工为完成公司所交办的工作任务,而采取的行为活动,性质上属于职务行为。以该等法律定性为基础,结合“私车公用”行为中,可能发生关联的不同主体,对公司在现行法律法规下潜在法律风险说明如下:
1. “私车公用”员工本人发生损害
根据国家工伤保险相关规定,员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属于工伤。
因而,“私车公用”员工在外出履职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所受伤害是有较大可能归入工伤范围内的。相应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将按照国家工伤保险规定向员工负担必要赔偿。当然,如事故系第三人造成,用人单位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向第三人追偿已向员工承担的赔偿。
2. “私车公用”中的私车发生损害
国家法律法规中,并没有专门规定“私车公用”情形下私车发生损失的赔偿责任分配,按财产损失侵权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应根据过错确定赔偿责任,如存在第三人对私车损毁的因果关系的,第三人应向员工承担财产赔偿责任。如无第三人因素的,也无员工个人因素的,从目前的司法实践,用人单位可能会被要求承担私车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3. 第三人损害
(1)与用人单位无劳动关系的第三人受损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相应如“私车公用”的员工造成第三人损害的,公司有较大可能需要向第三人负担赔偿责任。当然,公司承担责任后,如员工在侵权案件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司可向员工追偿。
(2)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第三人受损
如前述分析,该等情况很有可能构成工伤,相应,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根据工伤保险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