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一轮稳增长“22条”政策措施发布
2022. 9. 30
上海新一轮稳增长“22条”政策措施发布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及时落实国家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的接续政策措施,9月26日,上海市政府在《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和《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的基础上,发布了《上海市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于10月1日起开始实施。
《措施》规定,自2022年第四季度起,降低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5个百分点。按照国家最新政策要求,全面推行“免申即享”方式,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2022年9月至11月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此外,《措施》还提出了修订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支持政策,将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事业部总部等纳入总部认定和支持范围。进一步支持外资企业在沪设立研发中心,在引进海外人才、提高研发便利度、支持开展科技创新、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等方面加力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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