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优化外商投资和国际人才服务管理
2021. 12. 3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优化外商投资和国际人才服务管理

2021年11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
《意见》规定,要加强涉外商事法律服务,建设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为国际商事纠纷提供多元、高效、便捷解纷渠道。在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风险可控的领域,探索建立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制度,对部分需持证上岗的职业,允许取得境外相应职业资格或公认的国际专业组织认证的国际人才,经能力水平认定或有关部门备案后上岗,并加强执业行为监管。此次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首批试点城市为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
原文链接: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11/25/content_565325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