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 | 上海:生育假从30天延长到60天,子女3岁前夫妻每年可各休5天育儿假
2021. 11. 25
快讯 | 上海:生育假从30天延长到60天,子女3岁前夫妻每年可各休5天育儿假

刚刚,上海观察等新闻媒体报道:
今天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根据修订后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 本市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并简化认定情形,不再对再婚夫妻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
- 综合考虑国家政策导向、区域平衡、基金承受能力、社会影响等方面因素,将生育假由三十天延长到六十天。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 鼓励用人单位采取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措施,支持家庭生育、养育。
-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支持幼儿园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提供托育服务。
- 延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制度,明确在政策调整后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修改后的条例自即日起实施。
截止发文,上海人大等官方网站尚未发布修改后的条例全文,我们将继续保持关注。
实际上,今年以来,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明确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先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继而全国已经有不少地方立法机构修改了计生条例,陆续出台鼓励生育的配套政策。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2021年11月21日,已有14个省份在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改中增设了育儿假。其中,江西、贵州、四川、江苏、山西以及吉林六省的人口计生条例修正案已获通过。(来源: 重庆晨报,2021-11-25报道)
以下简要整理已经出台的部分地方育儿假,供参考。具体请以各地条例及政策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