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解读

2021. 6. 15

《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解读

      6月3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发布《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化妆品,产品标签必须符合《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此前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化妆品,未按照《办法》规定进行标签标识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必须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产品标签的更新。《办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23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对化妆品标签进行了定义,明确了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的主体责任和化妆品标签内容和形式的原则要求。二是规定了化妆品标签应当标注的内容以及各项内容标注的细化要求,对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的内容进行了规定。三是按照《条例》确定的立法思路,规定了标签瑕疵的具体情形,明确了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情形。

      《办法》涉及的相关规定改动不是特别大,有相对充足的时间过渡,消耗库存,优化标签,重新变更注册备案等。可以推测该办法在实际操作中将替代原来的《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GB5296.3、《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100号令、《化妆品命名规定和指南》。

本所结合《办法》归纳了以下几点:
  • 《办法》的适用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的化妆品的标签管理适用本办法。”可以理解像天猫国际等跨境电商平台,不在范围内。
  • 《办法》明确界定了化妆品标签的定义。化妆品标签是指产品销售包装上用以辨识说明产品基本信息、属性特征和安全警示等的文字、符号、数字、图案等标识,以及附有标识信息的包装容器、包装盒和说明书。也就是说,化妆品标签包含两部分内容,一方面是产品销售包装上的各类标识内容,另一方面是附有产品信息的外包装和说明书等载体。
  •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办法》规范了进口化妆品标签管理,要求“加贴中文标签的,中文标签有关产品安全、功效宣称的内容应当与原标签相关内容对应一致”,确保国内外产品在标签宣称上公平一致,同时方便进一步加强标签监管。另,应注意除注册商标之外,中文标签同一可视面上其他文字字体的字号应当小于或者等于相应的规范汉字字体的字号。即已经注册的商标,不管是中文还是其他外文,设计时大小不受限制,其他在同一可视面的中文以外的文字不能大于中文。
  • 还应注意以免费试用、赠予、兑换等形式向消费者提供的化妆品,其标签适用本办法。因此化妆品展览会等活动发放的赠品也属于《办法》适用对象。
  • 《办法》重申与细化了现有规定禁止标注的内容,禁止通过12种方式标注或者宣称。包括使用医疗术语、医学名人的姓名、描述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或者已经批准的药品名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使用虚假、夸大、绝对化的词语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描述等。

参考: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实施《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的公告(2021年第77号) 
https://www.nmpa.gov.cn/xxgk/ggtg/qtggtg/20210603171933181.html

《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nmpa.gov.cn)
https://www.nmpa.gov.cn/xxgk/zhcjd/zhcjdhzhp/202106031658111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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