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后公布,于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

2021. 3. 26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后公布,于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包括总则、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与备案、医疗器械生产、医疗器械经营与使用、不良事件的处理与医疗器械的召回、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等八章,共计107条。

      与此同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司3月19日发布《关于成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宣讲团的通知》,决定组建宣讲团,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司法部、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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