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2021. 3. 17

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3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出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包括总则、网络交易经营者、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5章,共56条内容,详细制定了一系列规范交易行为、压实平台主体责任、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具体规则。

      《办法》应我国网络交易之蓬勃发展而出台,对依法处理“社交电商”、“直播带货”等新业态以及虚构流量数据等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制,为《电子商务法》填上了细则、打上了“补丁”。例如“直播视频的保存时间自直播结束之日起,不少于三年”、“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虚构点击量、关注度等流量数据,以及虚构点赞、打赏等交易互动数据”、“平台不得通过搜索降权、下架商品、限制经营、屏蔽店铺、提高服务收费等方式,禁止或者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选择在多个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等。

      当然,也有业内人士提出处罚力度有待进一步调整,应针对平台方、中小微商家、企业主等不同主体的实际情况予以具体裁量。

注:原《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资料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人民网、中国普法网、中国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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