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区正式上班时间决定了!

2020. 2. 3

湖北省地区正式上班时间决定了!

      2月1日晚,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文《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确认了1月29日湖北省省长王晓东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布的“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13日”的信息。

      本次通知与其他各省市通知的形式不同,其保持了与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几乎一致的格式,明确确定了湖北地区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13日。

      其他省市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地政府作出决定,发布“延迟复工”通知。例如上海,规定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针对2月3日至9日这段延迟复工的期间,如何进行法律上的定义及相关待遇问题,引起了广泛的讨论。继而各省市人社局也纷纷发布相应解释。

      而湖北省则是经国务院批准,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13日(包含春节期间来湖北探亲访友休假的外地人员)。于是,从法理上分析,对于湖北省地区,正式上班前的2月3日至2月13日,应理解为同1月31日至2月1日一样,属于休息日。相应待遇应按照《劳动法》第44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湖北省地区如此规定,也是从本地实际情况进行考虑的。以武汉为例,现阶段公共交通停运,且中心城区区域机动车禁行的情况,并不具备正常工作的条件,不宜将正式上班前的期间作为“延迟复工”的期间。

      与其他省市不同,湖北省作为本次疫情最严重的地区,短期内疫情的防控是重中之重。最后,希望武汉市及周边地区的市民以在家隔离的方式积极响应国家的疫情防控工作。

      武汉加油。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

http://www.hubei.gov.cn/zhuanti/2020/gzxxgzbd/zxtb/202002/t20200201_20175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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