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翊青律师2019亚洲竞争法论坛发言:如何实现竞争中立?

2019. 11. 7

安翊青律师2019亚洲竞争法论坛发言:如何实现竞争中立?

2019年101820日,本所首席合伙人安翊青律师受邀参加韩国ACA反垄断会议。ACA反垄断会议是由中,日,韩三国的专家学者和法律实务工作者所组成的反垄断专门性学术性会议,该会议前年在北海道举办,去年在广州召开,而2019年的会议则在韩国延世大学举办。


在今年ACA会议上,各国专家学者主要对当前反垄断法最新的热点问题进行了相关的讨论和分析。在具体的讨论议题上,今年的主题主要包括对于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的反垄断法执行问题,宽大制度,反垄断救济的民事诉讼,对于科技企业之间合并的竞争效果分析,单一行为下的竞争分析,反垄断的程序问题以及竞争中立等相关话题。专家和学者对相关内容发表了建议,大会讨论气氛热烈。

今年本所首席合伙人安翊青律师受邀参加竞争中立主题的相关讨论,对于竞争中立,如何保障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公平竞争,安律师从三个角度出发,分析了竞争中立原则在中国的适用问题。

首先,从国有企业的角度出发,安律师分析了国家对于国有企业在内部合规以及内部监督上的最新政策。当前国资委会通过事前监管和事后监管两个方式,主要包括交易批准机制和经营考核方式对国有企业实现监管,并且不再直接干预企业的自身经营。同时国有企业也在通过党建和内部监督机制的完善,促进国有企业内部的合规建设。

其次,从民营企业的角度出发,在优化民营企业法治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安律师联系了其自身的最近参加的社会督查,具体介绍了相关的最新的政策。相比国有企业,中小企业在投资,融资,税收,政府关系等方面也有着很多弊端,作为一个社会监督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律师的专业能力,保障市场的公平竞争,对相关政府部门提出相关的行政公开,敢于提出一些尖锐问题,才能促进政府内部营造法治营商环境,保证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在同等条件下竞争。

最后,在政府如何确保公平竞争这一问题上,安律师表示,首先需要政府在招投标中实现程序的公平化和透明化,再者,对于行政执法也需要确保执法的公平性,不能选择性执法。安律师联系了最近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对芯片巨头美国美光的价格垄断调查,对高通的滥用市场地位捆绑许可的调查,以及今年9月的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收购成都我来啦网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依法申报案例,都强调了公平执法的重要性。


客户登录

温馨提示:请输入账号和密码,如有问题请与本所客户担当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