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侵犯商业秘密合同债权可构成不正当竞争

2024. 3. 26

最高院:侵犯商业秘密合同债权可构成不正当竞争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摘要(2023)》,从2023年审结的案件中精选并提炼出多项裁判要旨。技术秘密案件部分,裁判要旨明确:当事人对他人依法应当交付但尚未交付的商业秘密拥有合同债权,第三人故意侵害该商业秘密合同债权,不当攫取债权人交易机会、破坏其竞争优势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规定认定该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在涉及商业秘密的合同交易中,在商业秘密的交付、使用和保护方面,当事人应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并防止可能的侵权行为。同时,企业也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完善的商业秘密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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