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超龄等从业人员可参加工伤保险

2024. 3. 18

四川:超龄等从业人员可参加工伤保险

      为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保护超龄等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化解企业用工风险,近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印发了《四川省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在适用范围、缴费主体、缴费基数、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待遇等方面进一步做了细化明确。

      《办法》明确,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在65周岁及以下已领取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群也纳入保障范围。即将超龄从业人员参保范围确定为:已经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年龄在65周岁及以下的从业人员。以后根据实际情况再进行适当调整。

      关于缴费主体和缴费基数,《办法》规定,缴费主体为从业单位,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以超龄等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作为基数,同时将缴费基数上限定为上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定为上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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