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推动税务执法一体化
2024. 3. 15
华北:推动税务执法一体化

近日,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就《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
此前,北京、天津、河北三地已实施《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现促进区域内税务执法信息互通,执法结果互认。在此基础上,本次的《华北裁量基准》将互通互认的范围扩大到了山西和内蒙古地区。
《华北裁量基准》设定了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发票及票证管理、纳税担保共7类54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裁量基准。在处罚标准的设置上,以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划分裁量阶次,对《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设定了裁量标准。《华北裁量基准》实施后,原《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规定同步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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