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锂离子电池等产品被纳入3C认证范围
2023. 3. 26
注意:锂离子电池等产品被纳入3C认证范围

2023年3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明确将对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移动电源以及电信终端产品配套用电源适配器/充电器(“新纳入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管理。
根据公告,自2023年8月1日起,指定认证机构将开始受理新纳入产品的3C认证委托;自2024年8月1日(“过渡期”)起,未获得3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新纳入产品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应3C认证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故,新纳入产品的生产、销售、进口企业需注意在过渡期前就新纳入产品获得3C认证并依法标注认证标志,而对于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新纳入产品的企业也需确保过渡期后,相关的新纳入产品具备有3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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