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受行政处罚而受损的企业信用,可以修复吗?
2021. 10. 11
企业受行政处罚而受损的企业信用,可以修复吗?

Q: 企业受行政处罚而受损的企业信用,可以修复吗?
A: 企业受到行政处罚,一旦作为不良信息被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将有可能对其一定期间的金融授信、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荣誉称号授予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2021年9月1日,《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国市监信规〔2021〕3号,以下称“《办法》”)正式施行,被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过的企业,在整改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后,可以申请修复其企业信用、提前停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
根据《办法》规定,企业受到行政处罚后,在处罚信息公示期满六个月后,企业可以提出修复申请;其中属于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领域的行政处罚信息,企业须在信息公示期满一年后方可提出。企业提交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的证明材料和守信承诺书等相关材料后,市监部门依法作出受理决定的,将在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前停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的决定。
但是,若企业的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款,较重行政处罚包括(一)依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按照从重处罚原则处以罚款;(二)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三)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四)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较重行政处罚。]的,将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于被列入名单的企业,则需要在被列入名单满一年、且行政处罚中相应的管理措施期限届满后,才可以提出提前移出名单的修复申请。
此外,各地方也已有出台信用修复相关工作的指导文件,对修复申请的程序、材料等要求进一步详细规定,可具体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