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规范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工作指引(试行)
2026. 9. 9
北京:发布规范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工作指引(试行)

近日,北京市总工会、市高院、市人社局联合发布《规范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工作指引(试行)》。
《指引》明确,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五个工作日将理由通知本单位工会;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应当通知上一级工会。工会认为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的,应当及时提出改正意见或者建议;工会要求重新处理时,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企业符合法定情形确需裁减人员时,应当提前三十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的形式,向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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