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
2026. 7. 22
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

2026年7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至2026年8月4日。
本次修改主要包括,在当前的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基础上,明确平台经济其他参与主体权利义务。第二条增加劳动者权益保障规定,第四条增加劳动者参与电子商务市场治理规定,第五条明确新业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所提供服务的类型承担相应义务,第七条明确平台关联主体与平台之间的责任义务,第十九条增加域外适用规定。
同时健全平台责任制度,在当前的定额罚、责令停业整顿的基础上,丰富规制手段,支撑常态化监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增加“责令暂停用户注册”“暂停相关业务”“暂停或者停止接入网络服务”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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