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安标委:就《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个人信息保护指南》征求意见
2026. 5. 28
网安标委:就《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个人信息保护指南》征求意见

近日,网安标委秘书处公布《关于国家标准〈数据安全技术 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个人信息保护指南〉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截止至2026年6月29日。
征求意见稿将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界定为处理不超过10万人个人信息的处理者,规定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转移、委托处理、提供公开、删除、敏感个人信息处理及出境等技术措施,并就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影响评估、合规审计、安全事件处置、个人信息主体权利保障作出指引。其中提出,自动化决策、委托处理、提供或公开个人信息前宜开展影响评估并保存记录至少三年;合规审计至少每五年开展一次,自查表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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