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登录
返回首页

业务领域
专业人员
中心介绍
联系我们
资讯信息

  • 简体中文
  • 日本語



  • 湖北:发布《湖北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

    2026. 3. 9

    湖北:发布《湖北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

          近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湖北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

          见习,是指符合条件的青年到见习基地进行一定期限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的就业准备活动。见习基地,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为见习人员提供实践锻炼岗位的单位和组织。对吸纳见习人员的见习基地,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各地可结合地方配套就业补助资金情况酌情提高补贴标准,累计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基地,按留用人数给予1000元/人的奖补。见习期满后见习人员被见习基地正式录(聘)用的,见习基地要及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原文链接:

    © Copyright A&Z LAW FIRM, Shanghai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声明    沪ICP备16007383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3143号

    客户登录

    温馨提示:请输入账号和密码,如有问题请与本所客户担当联系。